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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陜西10天以來,咸陽從嚴從實查辦交辦的環境信訪問題。截止12月8日上午,55件由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轉辦中央環保第六督察組交辦的環境信訪件,目前已辦結31件,問責86人,行政拘留2人,責令整改12家,立案處罰11家,罰款319萬余元。
莊稼地里挖坑排污水 三原縣住建局一干部被警告處分 群眾反映,三原縣渠岸鎮秋陽村西南方向,廣東聯塑有限公司污水亂排,三原縣城建局在棗陽組莊稼地里挖了一個坑,企業將渾濁的污水排入。棗陽村西北方向,濱港新區小區將黑色臭味生活污水排入已取締煤場隔壁的一個坑內。 經查,部分屬實。三原縣政府已抽走污水,正組織機械車輛填坑,并據規定,對三原縣渠岸鎮主管企業的副鎮長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對三原縣渠岸鎮企業辦主任給予警告處分,對三原縣住建局市政管理處副主任給予警告處分。
夜間偷運銷售石料 禮泉多部門干部被處分 群眾舉報,涇陽縣三渠鎮北于村村口東邊,幾個明顯的大煙囪旁邊有個玻璃廠,生產期間水質污染,嚴重污染地下水;且排放煤焦油,環境污染也很嚴重。 經核實,部分屬實。11月30日,涇陽縣環保局檢查發現,這家名為陜西安興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設置專業存放場所、未設置危廢標識等問題,目前,已依據相關規定,擬對該公司合并處以20萬元罰款。三渠鎮副鎮長做書面檢查,涇陽縣環境監察大隊四中隊隊長和監察員被誡勉談話。 群眾投訴,禮泉縣煙霞鎮洞子村的方山石場、王蘋村王蘋石場挖山采石,沿途揚塵污染嚴重。 經調查核實,方山石場無生產痕跡,處于停產狀態,但存在夜間偷運銷售原生產的石料。禮泉縣環保局按照違反《環評法》立案查處未批先建,擬作出罰款20萬元,按新環保法移送公安機關1人,實施行政拘留。對煙霞鎮黨委書記實施誡勉談話;對縣國土局國土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縣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站長行政記過處分;對縣環保局副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爆中隊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誡勉談話。
每天都焚燒垃圾氣味難聞 環衛管理人員被開除 市民反映,秦都區一礦石加工廠,加工紅色、白色礦石,工作時會產生白色的粉末,離居民樓僅十多米,噪音大。 經查,投訴問題基本屬實。秦都區責成相關部門現場查處,要求該企業在除塵設施維修好之前,不得恢復生產;排風扇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快予以拆除。對該企業罰款30萬元,對企業主管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對區環保分局局長給予誡勉談話,對渭陽西路街道辦事處嘉陽社區居委會主任給予誡勉談話。 群眾反映,永樂鎮水利技校西北側有一片地倒生活垃圾,每天都焚燒垃圾,氣味難聞影響周圍居民。 經查,投訴問題基本屬實。涇陽縣永樂鎮政府對該處部分裸露的生活垃圾進行了黃土覆蓋,進行無害化處理,并組成巡查隊24小時巡查。責令永樂鎮鎮長作出書面檢查;對永樂鎮街道辦主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永樂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對該處管理工作人員予以開除。
企業擅自擴建擬被罰款126萬 鎮長作書面檢查 群眾投訴,涇陽縣興隆鎮白王宗溝村3組西鑫鑫源建材有限公司是在退耕還林的地里建的,現在有4個窯還在斷續建,白天停,晚上偷著燒白灰,粉塵很大。 經查,投訴問題基本屬實。涇陽縣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大路面灑水保潔頻次;針對企業擅自擴建部分未報批環評手續的違法行為,責令停止建設、恢復原狀,擬處以罰款126萬元。責令興隆鎮鎮長作出書面檢查,對興隆鎮武裝部長進行誡勉談話;對負有環保網格化管理責任的宗溝村書記、宗溝村主任進行黨內警告處分,全鎮通報批評;對監管責任人涇陽縣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察員進行誡勉談話。 市民投訴,秦都區彩虹二路陜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制藥企業),風機噪聲大,排放氣體刺鼻,影響楓景苑小區、金山小區居民生活。 經查,投訴問題屬實。高新區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責令立即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給予企業主管部門咸陽高新區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和高新區環境監察大隊監察員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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