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吸毒卻沒錢購買毒品,三原倆男子便打起了關中環線沿路過往大車的主意,利用司機吃飯休息空檔盜竊車內柴油,從而變賣后吸食毒品。因犯盜竊罪,1月28日,兩人被法院判處十一個月到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三原縣男子邵某、邵某某為多年吸毒人員。因急于籌集毒資,兩人商議沿關中環線到三原等地實施盜竊大貨車柴油。2015年3月27日凌晨,兩人駕駛邵某某的五菱之光面包車竄至關中環線三原段一加油站附近的汽修店門前,對停放在修理店門前的一輛半掛油罐車實施盜竊。 邵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工具管鉗將半掛油罐車的油箱撬開,將塑料管插入半掛車油箱內,用自吸泵將半掛車的油箱內的380升柴油全部盜竊后駕車逃離現場。后將盜竊的柴油從他人手中換得2克海洛因吸食。經涇陽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柴油價格為2284元。 2015年4月7日,邵某某因吸食毒品被涇陽縣公安民警抓獲,從其駕駛的面包車內查獲兩桶柴油計762公斤、自吸泵、管鉗、起子、鉗子、自制撬棍等物品。而車內柴油是邵某某在被抓當日凌晨,沿關中環線在三原縣境內盜竊大貨車油箱內的柴油。經三原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此次被盜柴油價格為3429元。 三原縣人民法院認為,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中邵某盜竊價值2284元,邵某某盜竊價值5713元,二人行為構成盜竊罪。其中,2009年,邵某某因犯盜竊罪被黃陵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系有前科,可適當從重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處邵某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邵某某有期徒刑11個月,兩人均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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