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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 編輯:admin | 時間:2012-12-10 15:05:35 | 瀏覽:1318次 | 來源: | 作者: ]
為進一步規范收費,陜西省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修訂了《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對小區內停放交通工具服務價格按物業管理級別將制定出最高限價,各小區報物價部門核準后實行。
《辦法》規定,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所有車輛,不收取停車費。
交通工具停放場所類別標準
一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具有獨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國家標準的雙車道供車輛安全出入,配備紅外線監控設備,電腦計費系統,自動升降欄桿,消防噴淋設施及通風設備,停車位有專業標志。監控室24小時有專人值班,配備專業管理、保潔人員。
露天停車場配備紅外線監控設備,電腦計費系統,自動升降欄桿,停車位有專業標志。有專人負責引導停車,配備專業保安、保潔人員,24小時有專人值班、巡邏。
二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出入口符合國家標準的雙車道,配備升降欄桿,停車位有專業標志,配備監控、消防、通風設備。24小時有專人值班,配備管理、保潔人員。
露天停車場 配備監控設備或電腦計費系統,停車位有專業標志。24小時有人值班,有專人負責車場衛生。
三類停車場
室內停車場 配備監控、消防、通風設備,有明顯的停車標志。24小時有人值班,打掃衛生。
露天停車場 有人負責值班,保持車場整潔干凈。
停車服務費+車位租賃費=停車費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指定場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進行管理、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在小區的停車費包括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兩部分,停車服務費屬于政府定價,必須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核,并在小區內明碼標價公示。租賃費是車位產權人自行定價,不列入政府定價范圍。
交通工具分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摩托車(含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小型汽車、大型汽車六類。大型汽車和小型汽車以車牌顏色區分,小型汽車為藍色車牌,大型汽車為黃色車牌(不含用于教練的黃色車牌小轎車)。
停車服務費業主和物業可協商下浮
《辦法》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應當根據停車場(所)硬件設施、服務質量,按照質價 相符、補償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實行分級管理,各級物價部門按照物業服務收費備案管理權限,制定不同小區交通工 具停放服務具體價格。物價部門制定的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為最高限價,物業服務企業可在物價部門制定的價格基礎上與業主協商適當下浮。
>>收費分三個等級各地浮動不得超過20%
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所)按照不同類型,分為室內停車場(含簡易車棚)、露天停車場(含道路停車)和機械式多層泊車車位。
室內停車場是指在建筑物內設置的交通工具停放場所,具備防曬、防雨功能;露天停車場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修建的露天交通工具停放場所;機械式多層泊車車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建造的多層機械式泊車車位,具備防曬、防雨功能。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場(所)按照設施條件和服務條件劃分為三類。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按月、次計價,并按照車場類別分為三個等級。各級 物價部門依據停車場(所)類別和基準價格等級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的具體價格,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公布的價格標準實行價格浮動,浮動幅度 上下不得超過20%。
三種車輛臨時進入不收費露天停車場不得買斷
《辦法》明確,三類車輛臨時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停車場(含道路停車)停放,不得收取費用:即軍隊、武警部隊車輛;執行公務的公檢法車輛、消 防車、救護車、運尸車、各種工程搶修車;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所有車輛。此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 場(所),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或使用人的需要。對產權屬業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車場(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設施建設的車位、車庫及建造的 機械車位可以租賃,但不得實行車位買斷;對具有完全產權的地下停車場(所),可以實行車位買斷、贈予或租賃。車位買斷價格由雙方協商并報備,車位租賃價格 由雙方協商,車位買斷或租賃由業主自愿選擇。
機動車連續停車每8小時算一次
車輛實行刷卡出入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辦理出入卡時,可按10元/卡的標準一次性收取工本費,對臨時出入的車輛只能按次收取停車費,不得計時收費。
對于小區內機動車按次收費的,《辦法》規定,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8小時為一次;對非機動車按次收費的,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超過24小時加收一次。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收費須辦理《收費證》,并做好明碼標價工作,物業收費應做到亮證收費并出具經稅務部門監制的票據。物業服務企業 應在小區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懸掛標價牌,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制定服務價格依據及制定服務價格文號、執行時間等內容。
>>非機動車丟失物業承擔一定責任
《辦法》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所)的管理,杜絕安全隱患,防止車輛損壞、丟失。對停車場(所)非機動車輛丟 失、損壞,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對繳費停放的機動車造成損壞或丟失,要積極配合業主(使用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協助處理有關善后事 宜。
特別強調
物業違反規定 物價部門將查處
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物價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并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物業服務企業資 質證、停車場停車泊位平面圖等相關資料,物價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關于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的報告后,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在受理后30個 工作日內作出制定具體價格的決定。由于客觀原因難以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對違反《辦法》規定的,物價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對各級物價部門違反價格制定程序和逾期不受理、不作為的行為,也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修訂后的《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這個管理辦法基本沒有那個小區執行,建議可以撤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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