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png (95.11 KB, 下載次數: 397)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3-5-18 08:59 上傳
近日 咸陽市委、市政府印發 《咸陽市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平穩向好若干措施》 ↓↓↓ 一、減稅降費惠企行動 1.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等政策。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實施小微企業稅費減免政策。
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落實科技創新稅收減免政策。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滿2年的,按投資額的70%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
4.加大服務業領域降費力度。
對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等行業企業,免繳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免征水利建設基金。
二、財政金融扶企行動 5.加快小微企業貸款投放。
綜合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民營企業信貸投放,做好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工作。依托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6.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增信支持、延長擔保期限,積極爭取國家和我省擔保扶持資金。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市場主體融資擔保業務,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再擔保費實行優惠費率。
7.提高金融服務保障能力。
鼓勵企業在咸陽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注冊,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專項貸款、降低手續費等政策。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落實落細支付手續費降費政策,嚴禁銀行、保險機構違規向企業收取服務費用或變相轉嫁服務成本。
8.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加強財政資源統籌,保持必要支出強度,原則上6月底前財政預算支出進度達到60%以上。加快市對縣區轉移支付下達,中央和省級資金在收到預算文件后,30日內完成分配方案報備和資金下達。除應急救災和清算類資金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9月底前全部下達。
三、紓困解難助企行動 9.開展紓困解難助企活動。
深入工業、商貿企業和項目建設一線,創新載體開展系列紓困解難活動,幫助各類企業解難題、增效益、促增長。深化開展“千名黨員干部暖千企”,深入企業“送政策、送服務、送要素、解難題”,精準高效開展包抓服務,全面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有力提升企業效益。
10.落實用水用氣緩繳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機構用水、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緩繳期限至規定時間,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11.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對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提高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預留比例達到70%以上。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企業預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價款的40%。
圖片
四、市場主體倍增行動 12.培育壯大“五上”企業。
全年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80戶、限額以上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100戶、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10戶,支持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提升資質等級。對新入庫企業分類給予一定獎勵,其中對產值達到100億元以上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對納入限額以上名錄庫的企業每戶獎勵1—3萬元。
13.實施科技型企業倍增計劃。
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600戶、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200戶、新認定瞪羚企業10戶。對首次通過國家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2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補20萬元,對通過認定的省級、市級瞪羚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項目補助資金,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14.建立企業上市培育梯隊。
培育省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20戶,對成功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落實獎補政策。推動非金融企業公司信用類債券融資,力爭發行規模達到10億元。支持企業借用中長期外債拓展融資渠道,力爭獲得國家審核登記額度達到1億美元。
五、產業提級增能行動 15.做大做強重點產業鏈。
實施“鏈主”企業培育行動,圍繞重點產業鏈引進“鏈主”企業。對首次與“鏈主”企業形成配套合作,且全年產品配套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市域內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16.全力打造制造強市。
對我市生產的國內、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億、50億元、10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年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速達到15%以上的制造業企業,給予超產超銷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累計不超過70萬元、30萬元獎勵。
17.培育發展數字經濟。
出臺數字經濟發展政策,積極謀劃數字政府、智慧低碳園區、智能示范工廠等項目。推動中小企業“上云用數”,力爭新增國家級“兩化融合”貫標企業6戶、省級智能制造示范項目2個、“5G+應用”場景3個以上,開展工業互聯網一體化進園區“百城千園行”活動。全年打造數字經濟示范園區2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18.推動重大產業項目投產達效。
實施年度重點工業項目200個、技改項目100個以上,對一季度竣工投產的新增產能項目落實省級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對年內實現投產達效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一定獎補。
19.推動農業產業項目提質增效。
培育田園養生、研學科普、農耕體驗、精品民宿等新業態,打造一批國家級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鄉村振興示范鎮村、全產業鏈典型縣。延伸8條特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建設一批預制菜產業基地,創建三原香油等更多地理標志品牌,培育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5戶、農業產業化聯合體4個。
六、項目提速增量行動 20.加力推進高質量項目。
大力開展高質量項目推進年活動,按季度進行成效評價,對進入全省前30名的縣市區,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承擔全省重點項目集中開工我市分會場的縣市區、開發區一次性補助30萬元,市級集中開工主會場的補助20萬元。開展重點項目“曬比評”活動,對參加全省項目現場觀摩的縣市區、開發區補助30萬元,對全市季度觀摩排名前三位的縣市區、開發區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21.提速建設重點項目。
市級重點項目6月底前力爭全部開工建設,全年建成投產重點項目192個以上,對提前投產的項目可兌現政策資金。對市級重點項目入庫率入統率、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增量綜合排名前三位的縣市區、開發區,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22.提高項目謀劃儲備質量。
全年謀劃重大戰略類項目100個,其中100億元以上項目5個、50億元以上項目30個,重大產業、科技創新類項目占比達到50%以上。實行“專班+專家+專業機構”模式,對謀劃成效明顯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級部門,安排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包裝費進行獎勵。
23.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實施。
細化完善項目落地獎補政策,對重大產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對新引進的制造業總部、區域總部、功能性機構、研發中心,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或增資項目,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其中1億元(含)—10億元的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10億元(含)—50億元的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委托專家智庫、咨詢機構、協會商會、行業龍頭開展專業招商,對促成引進5000萬元以上項目或產業鏈配套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引進單位或機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24.統籌重大項目合理布局。
探索重大招商項目跨區域合作新模式,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在完成年度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縣市區、開發區、市級部門和新引進的重特大項目給予獎勵。對企業來咸設廠、租房和市域內采購設備(設備超過1億元)等費用給予一定補貼。健全招商項目“異地建設、利益共享”機制,對招引5億元以上項目,按照產業鏈落戶在其他縣市區、開發區的獎勵300萬元;對10億元以上項目,按照產業鏈落戶在其他縣市區、開發區的獎勵500萬元。項目建成后產值、稅收等由市級統籌,按照5∶5比例進行分成。
圖片
七、擴大有效投資行動 25.積極吸引民間投資。
出臺我市支持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有關政策,增強民間資本投資信心,力爭全年民間投資占比達到60%以上。向社會公開推介收益好、條件好的項目,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全市科技創新、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建設。
26.提升基礎設施投資。
實施主城區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加快“四大門”片區改造等項目。地鐵1號線三期按期建成運營,力爭11號線納入西安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加快西興高速改擴建、彬長礦區輸配水等項目建設,力爭全年水利投資完成18億元、交通投資完成30億元,基礎設施投資增長15%以上。
27.多渠道爭取政策性資金。
專項債券力爭二季度末提前下達額度全部發行,三季度前開工率和資金支付率達到100%,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年底前資金支付率達到70%以上。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貼息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落實國家貼息政策。
28.多方盤活存量資產。
建立盤活存量資產項目清單和動態更新機制,全年盤活存量資產40億元以上。完善我市REITs項目儲備庫,力爭REITs融資有突破。對我市原始權益人發行的REITs項目推薦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給予原始權益人前期工作補助資金。
29.扶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落實好《咸陽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完善房地產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有序增加用地供應,力爭年內房地產開發投資實現正增長。細化“一縣一策”“一樓一策”方案,鼓勵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保交樓”專項借款支持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加強預售資金收存過程監管,開展保函置換業務。
八、消費恢復擴大行動 30.擴大重點領域消費。
落實國家和我省促消費有關政策,對上半年、全年消費促進工作綜合評定全省排名前10位的縣市區,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追加一定獎勵。面向重點領域發放專項消費券,開展有獎發票活動。對成功創建省級示范步行街的給予30萬元獎勵。鼓勵智能電子產品、汽車、綠色家電家居等開展團購促銷、“以舊換新”等活動,落實價格補貼政策。支持大型商超、綜合體、商業圈等集中收銀、拓展業態,對當年納入限額以上企業名錄庫的企業每戶獎勵1—3萬元。落實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延續等優惠政策,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向干線公路服務區和縣域延伸覆蓋,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下調充電服務費。
31.發展新型消費業態。
招引國內外高端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高級定制品牌等在我市開設全國首店、西北首店、陜西首店,對簽訂2年以上入駐協議且當年納入限額以上企業名錄庫,年銷售額達到5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15萬元。支持新建網絡交易平臺,引導實體企業加大與電商平臺合作力度,推動直播帶貨、社交電商、即時銷售等應用,對在咸注冊且年網絡交易額首次超過1000萬元,納入限額以上名錄庫的線上批發零售企業每戶獎勵1—3萬元。
32.釋放居民購房需求。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指導下,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內職工可按需申請,對繳存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支持開展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和不動產順位抵押登記業務。
33.全面復蘇文旅行業。
加大對小微文旅企業支持力度,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國家規定期限。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20萬元,對新創建的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全省特色旅游名鎮、全省鄉村旅游示范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出臺“引客入咸”旅游相關獎勵辦法,拓展國內外旅游客源市場,促進文化旅游快速復蘇。
九、營商環境突破行動 34.精準服務市場主體。
大力開展營商環境突破年活動,持續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間、增便利,推動涉企政策精準推送、直達快享,涉企全生命周期事項集成化辦理,實現高頻服務事項“免證辦事”“一碼通行”。對市場主體實行柔性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階梯式監管,對符合要求的“首違”不予處罰,對輕微違法行為視情況予以免除、減輕或從輕處罰。
35.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實行“標準地+承諾制”“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容缺受理+承諾制”和市政公用服務接入一站式報裝等5項改革。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以內,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65個工作日內,獲得用水時間壓減至7個工作日,無外線施工獲得用氣時間壓減至3個工作日,企業開辦、注銷(不含稅務)審批1個工作日內辦結。建設“10分鐘辦稅圈”、園區幫辦代辦服務體系,探索推出無證明城市建設等模式。
36.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出臺我市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政策,開展“幫政策落地、幫環境優化、幫破解難題”活動,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力爭非公經濟占比達到52.8%以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引導金融機構解決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落實“小升規”獎勵政策和限上單位納統獎勵政策。
37.鼓勵擴大外貿出口。
優化穩外貿進出口獎勵政策,對作出貢獻的外貿企業落實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境外重點貿易促進活動,按照政策標準給予參團外貿人員國際機票、境外食宿費補貼。對重點支持的境外展會給予展位、公共搭建費全額補貼,每戶企業展品運輸費給予不超過0.5萬元的補貼。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管理體系認證、境外產品認證等,對實際發生的商標注冊等費用給予一定補貼。
圖片
十、民生保障提升行動 38.穩步提高城鄉居民收入。
出臺我市居民增收政策,實施重點人群收入增長激勵計劃,確保城鄉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經濟增速、城鄉收入差距明顯縮小。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貸款額度,鼓勵企業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或參加社會化評價,對符合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的參保企業職工發放每人1000—2000元技能提升補貼。在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工代賑示范工程的勞務報酬發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39.擴大重點群體就業規模。
對營利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含勞務派遣服務機構),向咸陽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民工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就業見習單位,吸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開展就業見習的,按每人每月1200元給予生活補貼,給予每人每月25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一般為3至12個月。見習單位接收畢業生及失業青年見習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數對見習單位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或自主創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月基本養老保險300元、醫療保險2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3至5年的社保繳費補貼,給予高校畢業生不超過2年社保繳費補貼。
40.全面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推進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對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執行6%的繳費費率,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但享受生育保險的醫療報銷政策。對各類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單位繳費的60%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縣市區、市級部門要加大宣傳解讀力度,精簡兌現落實流程,強化政策執行監管,適時開展績效評價。國家和我省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另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我市已出臺正在執行的有關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