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都知道,沖動是魔鬼。做事要考慮后果,因一時沖動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最終付出慘痛代價的案例我們見得還少嗎?昨天,咸陽乾縣就有一男子因為一時斗氣,破壞公共財物被抓獲,不僅拘留還罰款。
案件詳情:
3月14日,咸陽乾縣城關派出所接到報案稱,稱某學校附近一免費停車場的監控遭人蓄意損壞。民警經過調查,鎖定了嫌疑人侯某。經審訊,嫌疑人侯某對自己蓄意破壞公共財物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嫌疑人侯某交代,他平時以停車收費為生,后因校園附近新建的免費停車點帶走了大量客源,對其生意產生威脅,于是他心生不滿,為泄私憤將該免費停車點監控損壞。
目前,嫌疑人侯某已被鎮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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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5 15:39 上傳
看完這個案件小編想說:做生意和氣才能生財,不要一時情緒上頭做出損人不利己的事,更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鉆法律的空子,法不容情,每個犯錯的人都要為自己的沖動和魯莽買單。
普法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也呼吁大家,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行動起來,互相監督、積極舉報惡意損壞公用設施的行為,共同建設咱們美麗文明的大咸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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