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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1 15:57 上傳
2017年清明節(jié),西安市臨潼警方破獲一起罕見的陌路兇殺人,23歲的疑犯先后因搶劫、傷害等判處有期徒刑。從累犯到“無差別殺人”的元兇,疑犯落入法網后供述“自己不想活了,殺人可以被槍斃”等令人震驚的話語。 圖片由公安臨潼分局刑偵大隊提供
“我不想活了,殺人是為了找死,報復社會……”4月初,臨潼男子捅死并不認識的16歲少年。他如何一步步墮落成殺人疑犯?內心世界藏著哪些東西?
如何防范類似悲劇再發(fā)生?
2017年4月3日晚8時許,西安市臨潼區(qū)廟王村村口的菜地里,走出一個臉色憂傷的少年。
少年剛給父親上完墳,墳地距離村子僅幾百米,此時的少年回家心切,因為剛才出門前奶奶正在做他喜歡吃的臊子面。
暮色中,迎面走來一名身高約一米八的男子。少年剛想停步給對方讓過,男子突然從口袋里掏出一把折疊刀,猛地朝少年胸口等部位刺入……
4月4日早,在菜地中央的一條小水溝里,臨潼警方發(fā)現了16歲的王龍(化名)的遺體,其脖頸、胸部、腹部等部位傷口達數十處。
4月5日中午,一位面容清瘦的男子在親屬陪同下走進公安臨潼分局火車站派出所。他說自己叫張星,3日晚菜地里遇害的少年是他殺的。
警察問:“你認識被害人嗎?”張星說:“不認識。”警察再問:“你為什么要殺一個不認識的人?”張星回答:“我不想活了,殺人是為了找死,報復社會……”
23歲青年的蛻變
曾經的留守兒童,內心最恨的人是父親。
西溝村位于臨潼城區(qū)北約3公里。談到張星一家,許多村民說,這家人已有很多年不在村子里住了。“他爸在街道給他們買了房子,聽說一家人前些年都去了青海。”村民介紹說。
在哥哥張越的記憶中,小時候家里特別窮,他七八歲時,有一次生病去醫(yī)院,父母甚至拿不出2毛錢的藥錢。當時父母摟著自己直哭,小自己兩歲的弟弟張星站在旁邊一臉的迷茫。
幾年后,父親帶著母親去了青海格爾木打工,后來在當地做一些小生意。而這期間,張越和弟弟就成了留守兒童,和爺爺奶奶一起在臨潼農村生活。當時爺爺奶奶年紀大了,偶爾生病無法照顧兩兄弟時,他們就會輪流去附近幾個姑姑家小住一段時間。
父母常年不在身邊,張越和張星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爺爺和奶奶所能做到的,僅僅是不讓兄弟倆流落街頭。
張星僅在小學階段就換過3所學校,其中一段時間還被父母帶到青海借讀,但沒有多久又轉回了臨潼。
張家發(fā)生重大變故是在張星讀六年級時。和父親一起在青海做小生意的母親患了重病,回西安救治了半年左右去世了,這一年哥哥張越讀初二。
母親病故后,張越輟學回家。父親給兄弟倆在距離村子不遠的街道買了一套兩層六間的房子,然后又去了青海繼續(xù)做小生意。這一年,爺爺奶奶也先后去世,照顧張星的任務就落在哥哥張越的肩上。
小自己兩歲的弟弟張星出生于1993年。張越很快就發(fā)現,弟弟和自己一樣對讀書不怎么有興趣,小學畢業(yè)后初中讀了一學期就輟學了。
當時張越也剛走上社會,他一方面極力想給自己找一份事情做,一方面還要照顧弟弟,所以許多時候顯得力不從心。
初一輟學后弟弟很快就和當地社會上的小青年們混到一起了。很多次張越想管教弟弟,結果發(fā)現弟弟的叛逆心特重,根本不聽他的話。
有一次,張越對張星說:“父親不在身邊,媽媽和爺爺奶奶都不在了,你要聽話。”結果張星向哥哥咆哮起來:“不要在我面前提父親,如果不是他,咱倆能會是今天這樣子嗎?”
意識到弟弟和父親之間的隔閡越來越大,張越多次想叫父親回臨潼,一起商量弟弟的事,可當他說出這個想法時,張星冷漠地回應說:“我沒有爸爸,我要和他斷絕父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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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1 16:12 上傳
圖為案發(fā)后,疑犯被警方押解案發(fā)現場指認作案過程。 圖片由公安臨潼分局刑偵大隊提供
出入網吧、混跡社會……
2008年前后,張越因為“犯事”被收監(jiān)。張越進去時最擔心的是弟弟張星,他托人向多位親友以及父親帶話,希望能照顧好弟弟,不要讓弟弟再走自己的路。
一位親戚回憶說,其實早在張越“出事”前,張星就已開始在當地混社會了,不是出入網吧通宵打游戲,就是追隨著一幫社會青年喝酒打架。
2009年夏天的一個深夜,臨潼區(qū)某網吧發(fā)生一起持刀搶劫案,多名社會青年沖入網吧、控制了管理員,然后對里面上網的人搜身搶劫。臨潼警方很快破了案,16歲的張星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1年,出獄后的張越聽到弟弟晚自己一年也進了監(jiān)獄的消息后,悲痛不已。
2012年張星刑滿釋放,張越明顯感到弟弟變了,很少再提及恨父親的話題,也表示愿意悔過自新、開始新的生活。他帶著弟弟去青海找父親,對兩個兒子心存內疚的父親收留了張星,表示要資助他在青海開始新的人生。在父親等人的幫助下,張星先在青海開了一家臺球廳,后來又開始做起了枸杞小生意。
2012年,臺球廳關門后,張星在朋友介紹下在青海一家石油企業(yè)從事罐車清洗。他在電話里告訴哥哥說這份工作挺好的,每月可以有五六千元的收入。張越聽到這些很高興,他覺得弟弟開始變得有出息了。
但沒過多久,張越接到一個來自青海的電話,說弟弟又犯事了。原來張星和朋友去KTV唱歌時,與他人發(fā)生糾紛。一怒之下,張星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對方捅傷,隨后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
此時的張星和父親之間的關系已經很僵。張星的一個叔叔代表家屬前往青海處理張星的事情,結果中途因病去世。張越說此事對弟弟震動很大,他表示這次出來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2016年10月底,張星提前出獄。他出獄后給哥哥打了一個電話,說暫時不想回陜西了,想在青海發(fā)展。當時父親已經去了成都,在那里成了家,張越就同意了弟弟的想法,并再三叮囑他遇事不要沖動。
2017年2月底,張星突然回到臨潼。他對哥哥說自己還是想在老家發(fā)展。張越問他有何打算,他說自己青海有朋友在做黑枸杞生意,答應給西安和臨潼等地供貨。
回到臨潼的一個月時間里,張越所知道的是弟弟剛開始在臨潼區(qū)誠信路上的菜市場里擺了一個攤位,主要銷售黑枸杞等青海特產,中間還賣過一段時間水果。有好幾次張越問收益如何,張星說每天有一百來元的收入。
總是一個人坐在角落抽煙
作案前5天 微信留“遺言”
張星回到臨潼后,曾讓同學小輝幫忙在臨潼城區(qū)找門面房,說自己在青海格爾木認識一位大哥,大哥很看好臨潼的旅游市場,想來臨潼開一家青海特產專賣店,并答應將來交由張星經營管理。小輝覺得這是很好的事情,于是就四處張羅著幫張星找店面。
小輝回憶說,這次見到張星,明顯感覺他比以前沉默寡言了。幾個朋友在一起玩時,許多時間張星總是一個人坐在角落里默默地抽煙。
小輝就開導張星要陽光一些,張星則感慨世界變化太快,說從監(jiān)獄里出來后感覺自己跟不上社會了。回到臨潼后,小輝花了兩天才終于教會張星如何使用微信。
細節(jié)隨后從張星的哥哥張越處也得到了證實。直到弟弟出事,張越也不知道弟弟這一個月里到底住在哪里。
3月底時張越曾去菜市場看弟弟,結果去了幾次都發(fā)現弟弟沒有擺攤。朋友告訴他:“你弟弟最近去網吧比較多,有時候甚至是通宵上網。”朋友的提醒讓張越有點緊張。他找到張星問是不是沒錢用了,并拿出一筆錢要給張星,但張星沒有要,說自己有錢。
3月28日下午,小輝約了包括張星在內的幾個朋友去唱歌。他記得那天氣氛不錯,張星是最后一個拿到話筒,他連續(xù)唱了兩首和母親有關的歌曲。唱歌出來一幫年輕人又去吃夜市,然后各回各家。
3月29日晚飯時,小輝吃驚地發(fā)現,此前從來沒發(fā)過微信朋友圈的張星第一次發(fā)了一段話:再見了我的親人們,朋友們,哥哥們,兄弟們我先走一步了,來世再聚。發(fā)出時間為當天下午4時49分。
對張星在朋友圈里發(fā)的這段話不解的還有他的姑姑和堂妹等人,除過留言外,姑姑、堂妹等人也曾給張星打過電話,但一直沒有人接。
4月5日中午12時許,張越接到弟弟張星打來的電話,說自己有事找哥哥。張越說他在家里,弟弟說你等著我馬上回來。
十多分鐘后,張星回到了家里,對哥哥說:“我殺人了!”
張越說他當時一愣,但很快意識到弟弟并不是在說假話。他問弟弟有啥想法,張星說他想去自首。
張越二話沒說直接下樓發(fā)動了摩托車。坐在哥哥身后的弟弟緊緊地摟著哥哥的腰,張越說他當時的心情復雜極了。
兄弟倆直接到了轄區(qū)的公安臨潼分局火車站派出所。而此時,警方還并未掌握到張星就是兇案的嫌疑人。直到弟弟被戴上手銬前,張越都不敢問弟弟殺了誰,為啥要殺人,因為他希望弟弟所說的一切都是假的。
張星向警方供述稱,案發(fā)當天晚上他從租住的房子里前往縣城去上網。經過廟王村時遇到一個少年,他啥話都沒有說,直接掏出口袋里的折疊刀……直到認為少年沒有呼吸了,他這才把對方拖到了菜地中央的水溝里。4日他又去上網,中途去街道吃飯時聽到許多人都在談論3日晚的兇殺案,考慮了一個晚上后,他決定自首。
16歲少年的夢想
想攢錢買一輛車
拉著奶奶、姑姑和妹妹去旅游
廟王村位于臨潼城郊,16歲的“苦命孩子”王龍和年近七旬的奶奶過著相依為命的日子,他下面還有一個正在讀小學的妹妹。
在廟王村人的眼里,王龍的命不是一般的苦。在他很小的時候,生母就和父親分手出走,把他留給了父親。后來父親又重新建立了家庭,一家人的日子過得倒也其樂融融。
2012年春天,王龍的父親因為瑣事和村干部發(fā)生糾紛,隨后被對方傷害致死,不久繼母也離開了家,王龍和妹妹從此隨奶奶一起生活。
在姑姑王紅的眼里,侄子王龍從小很乖巧,但就是不怎么喜歡讀書。2015年王龍讀初二,有好多次對姑姑說自己不想上學了。姑姑每次都給予訓斥,但王龍表示上學讓他真的很痛苦。
王龍的一位中學老師回憶說,王龍輟學是在2015年夏天。當時王龍找到相關老師,訴苦說自己對讀書一點興趣都沒有,希望老師同意自己輟學,并向老師說了自己家的具體情況。2015年9月開學后,王龍就沒有再去學校報名。
廟王村緊鄰城區(qū),這里近年來開辦了許多汽車維修店。姑姑問王龍輟學后有啥打算,他說想學修車。
姑姑開始托人給侄子找汽修店學徒的活路,但幾天后王龍給姑姑打電話,說自己已經找好了汽修店,而且已經開始上班了。這一年王龍14歲。
在奶奶的眼里,孫子王龍最大的優(yōu)點是懂事。她說孫子上學時特別節(jié)儉,許多同學放學后嫌回家吃飯耽誤時間,都選擇在學校附近的飯店吃,但王龍一直堅持回家吃飯,他說習慣了吃奶奶做的飯。在平時的消費上,無論是向奶奶或姑姑要錢,每次都不會超過50元。
2016年,由于學修車進步很快,老板開始給王龍發(fā)生活費。雖然每個月只有500元,但每月發(fā)工資后,他都會拿回家交給奶奶保存。有一次姑姑和他開玩笑說,是不是攢錢將來娶媳婦,王龍說他要攢錢買一輛車,然后拉著奶奶、姑姑和妹妹去外地旅游。
2016年國慶節(jié)后,王龍換到第三家汽車維修店上班。維修店老板彪哥和他同村,他覺得王龍雖然年齡小、喜歡玩,但干活非常踏實賣力。“王龍?zhí)叵矚g交朋友,人緣好。”彪哥說。
今年春節(jié)后,彪哥曾和王龍有過一次長談。問及將來的打算,王龍說等過幾年修車技術學得差不多了,他也想在當地開一家汽車維修店,“這個孩子雖然年齡小,但他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信心。”彪哥說。
給父親上墳一夜未歸
發(fā)現時躺在菜地水溝里
4月4日是清明節(jié),人們習慣在清明前為去世的親人上墳、祭奠、掃墓。
4月3日一大早,王龍臨出門上班前就叮嚀奶奶不要忘記去買一些紙錢,他說下班后要給父親上墳。
這天汽修店的生意有點忙,忙到晚上7時20分才下班。王龍回到家時大約是7時30分。他問奶奶晚飯吃啥,奶奶笑著說是你最愛吃的臊子面。然后奶奶拿出白天在集市上買的紙錢給王龍,讓他抓緊時間去給父親上墳,然后回來吃臊子面。
臊子面已經端上桌了,但遲遲不見孫子回家。奶奶讓王龍的表姐打電話催一下,表姐晚8時10分給王龍打電話,電話通著但一直沒有人接。過了一會再打,還是沒人接。
一直到了9時許仍無人接電話,奶奶有點心急,就出門去了兒子的墓地。這時天上開始下起了零星小雨。接連去了3趟,往返都沒有見到王龍。表姐繼續(xù)給王龍打電話,依舊沒有人接聽。
4月4日凌晨4時許,奶奶讓孫女再打電話,電話提示已經呼叫轉移。
早晨5時剛過,奶奶又去了一趟兒子的墳地,還是沒見到孫子。她又只身去了臨潼城區(qū),在大街上漫無目的地找了一圈,還是沒有結果。
4日上午8時許,奶奶返回村里時,在村頭遇見了一位去菜地里干活女鄰居。鄰居問奶奶咋起來這么早,奶奶就說了孫子昨夜上墳一直沒有回家的事。
就在兩人準備分手時,女鄰居一聲尖叫,剛走進菜地幾步的她發(fā)現菜地中央的水溝里躺著一個人。奶奶往前走了幾步,當即差點癱倒在菜地里,她一眼認出了水溝里躺的人上身穿著和孫子一模一樣的紅領子工作服……
7位專家學者剖析疑犯張星的內心世界
4月20日至28日,記者就此案走訪多位專家、學者,細致剖析疑犯張星的內心世界,希望能給社會、家庭、學校甚至政府職能部門作出些許警示。
疑犯張星的成長軌跡
作為留守兒童,從小缺失父母關愛。父母為生計在外奔波做生意,盡管有奶奶、姑姑等親人撫養(yǎng),但他的內心并未感到幸福
10歲時被父母帶到青海生活,后因母親病逝,帶來系列變故
16歲返回臨潼,因搶劫被判刑,出獄后又在青海因傷害罪被判刑
殺人案發(fā)生前幾個月,他剛從監(jiān)獄提前釋放歸來
他在成長中社會化殘缺
典型的反社會人格
“他自己不想活了,卻又不甘心,持刀行兇殺人致慘劇發(fā)生。”馮雪認為,從疑犯張星的犯罪心理分析,他是要做一個大事,或者報復社會或者是讓很多人知道。
馮雪從心理特征分析,疑犯張星傾向性即現在的需要,不符合現實,動機是不良和低級的。從張星成長經歷看,自小父母不在身邊,他在成長中存在社會化的缺陷。從人格角度分析,他具有反社會人格。
“我個人剖析此案,定位是人格障礙。”馮雪坦言,如果干預,一個是靠時間等待。有很多的人,青少年時期非常反社會,到了30歲左右會好很多。為什么會轉好,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目前也沒有解釋;另一個是給予他一種幫教,帶上行為矯治。這種個體不能單純用心理咨詢、疏導,要進行心理治療、脫敏或者相應的技術治療。
“這是一個極端的案件。”李豫成說,張星的犯罪成因來源于他的心理基礎和他的人格障礙,殘缺的家庭、殘缺的教育,讓他的心理逐漸扭曲。
對于形成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三大因素,李豫成指出,是“遺傳因素+家庭環(huán)境模仿+缺少依戀關系”,一個人的人格形成包括他的家庭、教育程度、學校,其中早年的成長經歷是重中之重。
一個人從小就開始進入社會化時期,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就是社會化的過程。反社會人格問題出現比較早,馮雪指出,這一類性格的人從上幼兒園就有所表現,比如調皮、不聽老師話,上小學逃學,上中學打架或者跟著社會不良人混跡一起。
這類孩子在上幼兒園時期,就要引起家長、老師警惕,從小就要進行干預。
缺失家庭關愛
導致他心靈扭曲
“我們在長期的工作中發(fā)現,家庭殘缺或父母離異的孩子違法犯罪率相對高。”馮煒說,他們從小缺少父母關愛,得不到家庭教育,不知道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再加上缺乏正確的教育引導,就讓他們產生了憎恨社會的心理,進而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
“就這起案件本身而言,有深層次原因。”楊薇分析說,從表面上看,張星走向絕路的原因,是因從小缺失父母關愛,再加上無興趣求學,謀生又沒有好的途徑,從而喪失生活的勇氣,轉而發(fā)展成仇視社會、報復社會。對這種極端行為進行剖析,可以發(fā)現他內心深處極度自卑懦弱,缺乏重新生活的勇氣,只是希望借他的死震醒他的親人或者說旁人對他的關注,可他又覺得似乎自己一直微不足道,即使死了別人也無所謂,因此,他要拉上一個無辜的人陪他,借助他人的死以達到自己被關注的目的。
曾犯搶劫罪顯示其解決問題簡單粗暴
23歲,正是風華正茂、為前程奮斗努力的年齡,但張星卻從一名累犯,一步步演變成令人嘆息的“無差別殺人”案中一名冷血殘暴的疑犯。
無差別殺人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沒有仇怨,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在作案現場見誰殺誰的殺人案件。作案的目的一般是報復社會、挑起族群仇殺等。
王劍婷探究剖析后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讓疑犯張星產生“仇恨父親”、“不想活了”、“想要報復社會”等這種激越不可控的思想和行為?
細究之下,張星在青少年時期犯下搶劫罪,屬侵財性質,反映出張星在青少年時期經濟上窮困與無助,也顯示出他解決問題時方法的簡單和粗暴。
王劍婷說,從世界范圍看,“無差別殺人”案件常見于精神病類患者或顯著具有報復社會意愿的人身上。前者雖無周密策劃,但突發(fā)性強,致死致傷人數不可控,常發(fā)生在攻擊比犯罪者弱小的群體上,如多為婦女兒童等;而顯著具有報復社會意愿的犯罪者,常會扭曲地希望自己成為公眾人物或引起特定人注意,這類人常會對作案地點和致死致傷等情況有策劃。
“內心魔獸”作祟折射出“黑色童年”
就疑犯張星“無差別殺人”案分析,他在出獄后本想做點小生意,卻在隨后持刀行兇殺人之前的幾日,在自己微信朋友圈預告稱“自己不想活了”。令人深思的是,為什么還在為生計謀劃的他突然會放棄?他是否在社會復歸中遇到了什么挫折和失敗?是否身邊完全沒有親屬的溫暖?以至于他產生錯誤的思想和致命的犯罪行為:只有自己殺了人,“法律的刀”才會終結自己的生命。
“內心魔獸”驅使下,讓他從搶劫、傷害等罪的累犯,最終成為一起罕見“無差別殺人”案的疑犯?而透過種種現象,折射出張星內心世界里的“黑色童年”,而這也恰恰是一些留守兒童極可能遭遇或面臨的問題。
王劍婷說,首先,學齡期前,長期與父母分離造成張星在與父母親密關系最初建立上就有了缺失,進而導致自卑、孤僻、自我封閉、情感淡漠或者性情暴躁、易激怒等。
現代親子教育理念提前到胎教期——被需要,被期待,被呵護,被關注,孩子在這期間建立起的安全感和自信心非常重要。張星從小由爺爺、奶奶甚至在姑姑家輾轉撫養(yǎng),生活本身的動蕩給孩子幼小心靈帶來動蕩。
其次,以巨大代價換來的團聚。張星在10歲時被父母帶到陌生的青海,原本與奶奶或姑姑建立起來的養(yǎng)育情感被切斷。張星從小就為這種團聚付出了精神和成長上的代價。再加上在青海的教育可能出現問題,導致張星對父親非常恨,而在16歲返回老家后走上搶劫犯罪道路。
再次,沖動的魔鬼。搶劫及殺人屬于具備攻擊性、沖動性,社會適應不良。在部分單親或者留守兒童家庭中,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從小缺乏足夠關愛與監(jiān)管的孩子,不少學習成績不佳,自我評價低,與周圍人有隔膜,孤僻,長期形成這樣的心境模式,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淵。
違法犯罪青少年中近七成家庭殘缺
“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師。”趙小奇說,從目前社會刑事犯罪的年齡構成來看,低級形態(tài)的刑事犯罪(非智慧型的,如殺人、搶劫、盜竊、強奸、故意傷害等),青少年占很大比例,形成社會犯罪的一大頑疾。
縱觀許多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不少來自單親或者留守兒童家庭。2005年,蓮湖區(qū)北關“后山”(原唐代一大殿遺址)上發(fā)生一起命案,一少年被活活打死。警方破案發(fā)現,受害人是單親家庭,5名犯罪青少年中有3人也是單親家庭。
李豫成說,根據一份調查顯示,從未成年人案件分析,涉嫌犯罪青少年有近70%家庭殘缺,包括父母離異、單親家庭、留守兒童家庭等,且犯罪主要是由于攀比、嫉妒、虛榮心理誘發(fā)的。
趙小奇認為,單親或者留守兒童家庭中,孤獨的青少年缺乏人生的正確指引,容易走極端。首先,家庭的組織定位是非正常的,也就是家庭殘缺;其次,有著不良行為或有著違法犯罪劣跡的青少年,他們的環(huán)境氛圍,也可能讓他們無法抉擇是非,周邊的環(huán)境是污濁的,尤其是受過懲戒刑事處罰的青少年,在洗滌靈魂沒有效果的情況下,更顯得主觀惡性的擴大。他們缺乏溫暖與關愛,社會上極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另外,家庭正確教育和引導至關重要。趙小奇說,2007年,一名23歲的青年手機被一名社會閑散人員強行借走并打完話費。當該青年將此事向父親求助時,遭到其父謾罵:“你能弄個×,連自己的手機都要不回。”
于是,次日,該青年攜帶匕首,找到那名男子,發(fā)生口角后將對方捅死。如果當時其父有正確的教誨繼而指引,悲劇就不會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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