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行為,咸陽有新舉措了。即日起,總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否則將計入企業不良信用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拖欠工程款,否則不批準其新開項目。 違法分包、轉包由總承包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
近日,咸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將出臺多項舉措,全面加強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支付管理。 通知要求,咸陽將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總包企業應按月逐人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項目部要建立農民工花名冊并留存每名農民工的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應配備勞務員,對分包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作等事項進行日常監督。 同時,通知對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也進行了明確。即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總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在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違法行為的,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并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要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因未及時支付工程款而導致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拖欠農民工工資建筑企業將計入企業不良信用信息 在農民工民工維權方面,通知要求,全市范圍內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公示牌上要注明“項目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系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項目經理姓名、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及“省政府規定的施工所在縣(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本項目農民工工資每月的具體支付日期,施工所在地勞動監察機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辦公地址和投訴電話”。 在工程款支付監督管理方面,通知規定,各縣區市住建局將對發包單位、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工程款支付情況等強化監管,及時發現和遏制施工期間工程款拖欠問題。 今后,凡有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一律不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不辦理用地、規劃、施工等手續;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筑企業,還要依法采取市場準入限制,并在我省建筑業企業誠信管理平臺上計入企業不良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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