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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5 09:30 上傳
中國內地經授權的蘋果零售店,僅有4家。近日卻不斷有讀者向本報反映,咸陽也出現了“蘋果零售店”。本報記者昨日對此調查后發現,讀者反映的這兩家所謂的“蘋果零售店”,事實上均未取得蘋果官方授權。
裝飾設置幾乎如出一轍
讀者反映咸陽的“山寨蘋果店”,共有兩家,分別位于團結路口東側及人民廣場正對面。兩家店鋪相距不足千米。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首先來到位于團結路口的這家“蘋果零售店”。
該店鋪門牌底色為黑色,上面白色的蘋果標志很顯眼,LED顯示屏上,則是最新的蘋果產品銷售信息。店內,身穿帶有蘋果標志藍色T恤的工作人員,胸前統一佩戴的工作牌上印有白色的蘋果標志,淺色的木質展示桌,上面擺放著蘋果的各種熱銷樣機,東西兩側,則是整齊有序的各色配件,各種熱銷機的宣傳海報等。
所有這些,都與蘋果官網上顯示的正規蘋果零售店的設置如出一轍。
人民廣場正對面的那家“蘋果零售店”處,和該店鋪情況基本相同。當被問及兩家店與蘋果公司是什么關系時,兩家店員均表示,自己是在為蘋果公司打工,其它的因為老板不在,自己不知情。
“山寨”店有強制搭售嫌疑
仔細觀察這兩家店鋪發現,其門牌上除了有蘋果標志外,還有“AppleStore”及“蘋果零售店”的字樣。
記者查詢蘋果官網發現,正規的蘋果零售店,其門牌上其實只有一個白色的蘋果標志,再無其它。
蘋果公司曾公開對外聲明,蘋果公司不會強制顧客購買所需產品以外的商品,即不會強制對顧客做出搭售行為。
然而,昨日下午,記者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希望在人民廣場正對面的“蘋果零售店”購買一款裸機時,卻被告知必須同時購買一個保護膜或者一個保護殼方可拿貨。詢問兩個配件的價格后記者粗略估計,若同時購買以上兩配件,記者須多花近300元錢才可拿到機子。
得知記者身份后,該店一自稱店長的小伙子當即作了澄清,稱裸機其實也可以購買,只是剛才工作人員不知情而已。
在團結路口的零售店里,開始時工作人員也稱不出售裸機,后來當記者堅持說“蘋果公司有規定不允許有強制搭售行為”時,該工作人員向負責人作匯報后,記者才被允許“只拿裸機”。
此外,蘋果官網顯示,所有被授權的零售店,須在其店內明顯位置放置蘋果的官方授權書。然而,除無放置蘋果授權書外,這兩家店內的墻壁上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掛。
內地僅北京上海4家零售店經銷商尚未進駐咸陽市場
蘋果官網顯示,目前在中國內地,經過蘋果授權的零售店,只有4家,分別是上海浦東店、上海香港廣場店,以及北京三里屯店、北京西單大悅城店。這4家,也是蘋果直營的AppleStore旗艦店,為蘋果在中國零售體系中的最高級別。
零售店下面,則是蘋果在中國的合作經銷商。根據其資質、銷售產品的不同等,合作經銷商又可分為Apple優質經銷商、AppleShop、Apple授權經銷商和行業授權經銷商四類。蘋果在內地的零售店僅北京上海4家,那么,蘋果經銷商在咸陽地區的分布情況又如何呢?
查詢蘋果官網發現,陜西地區經蘋果公司授權的經銷商,只有西安與寶雞共34家。其中西安31家(其中1家為優質經銷商),寶雞1家。
顯然,就連經銷商都尚未進駐咸陽市場,蘋果零售店,就更談不上了。
店名確與注冊名稱不符“法律沒說不允許這么做”
既然未經蘋果授權,這兩家“山寨蘋果零售店”又是以何名稱得以在工商注冊?昨日下午,兩家店鋪工作人員均坦言,店鋪名稱與營業執照上注冊名稱不一致。
在記者的要求下,團結路口“蘋果零售店”的工作人員,從柜臺內取出了營業執照。上面顯示,其注冊名稱是“咸陽市秦都區金飛電子器材通訊有限公司”,而非蘋果零售店。注冊時間為,2011年6月1日。
“按規定,營業執照應懸掛于店內顯眼的墻壁上,為何要放置在柜子里?”
“墻面這兩天剛好在裝修,就放在里面了。”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說。
當被問及緣何門牌與營業執照上注冊名稱不符時,該男子稱,自己也是打工的,老板剛好去了工商部門,對于記者的疑問,他不知情。
人民廣場正對面的店里工作人員則稱,營業執照剛好被老板帶出去了,沒在店里。當被問及店內所售商品是否為正品行貨時,兩家店鋪工作人員均給出了正面答復。“所有商品均可在蘋果官網上查到相應的產品編號,實行的也是全國聯保。”人民廣場正對面“零售店”內工作人員這樣介紹。
“只要店內所售商品為正品,同時咸陽市民能方便地買到他們期望的蘋果牌電子產品,又有何不可?從這方面來說,咸陽有這樣的店,最終得到實惠的,還是咸陽的消費者。”一名自稱是該店店長的青年男子說。
“店里有蘋果的銷售授權書嗎?”“沒有。”該男子答。“沒有得到授權就銷售蘋果類電子產品,你認為這樣做合適?”
“法律沒有說不允許這么做啊。這就好比我在這里開了一家銷售電子器材的店鋪,店里銷售什么東西,難道還必須要經過誰的授權才可以嗎?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吧?”該男子反問記者。
此外,該男子還透露,店內商品的進貨渠道,也絕非網絡上傳言的“走私”等,“絕對是通過正規渠道進來的。”但到底貨從哪里進得,該男子又表示,“我也不知道。”
“這樣做似乎也不厚道”
采訪發現,對于大多數市民來講,店鋪是否屬“山寨”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能夠就近購買到正規的蘋果類電子產品。
“只要能買到自己稱心如意的商品,不論去大商場購買,還是去街頭地攤購買,其實沒有什么區別的。”咸陽一公司職員楊女士的這種說法,代表了多數人的觀點。
當然,采訪中,不少市民對商家如此的經銷手法提出了質疑。
團結路口,見記者拍照,一名年紀約30歲的女士走上前來說,她已從網上大概了解了“山寨蘋果店”的事情,“雖然這樣做確實方便了消費者,但對于其他正規銷售商來說,這些‘山寨店’好像也有些不厚道,他們這樣做,勢必會對正規經銷商的生意帶來影響。”
“并不是法律沒有說不允許,我們就都能做。”市民孫先生認為,“山寨店”其實是在打法律“擦邊球”。
是否有資質銷售蘋果產品將繼續調查
昨日從咸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秦都分局人民路工商所了解到,他們也于昨日上午接到了市民關于上述兩家“山寨蘋果零售店”的舉報,當即,工商所就派人前去調查了解此事。
經查,上述兩家店里所售商品,確實均為正品。
針對其營業執照上注冊名稱與門牌不符的情況,工商所已通知了店方,要求其盡快進行更正。
對于兩商家是否有資質銷售蘋果類電子產品,工商所表示將繼續調查。
本報記者黃香梅/文馬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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