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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4-7-28 11:29
正文摘要:昨天下午3點50我去咸陽市先河國際游泳館游泳,除去游泳錢,還交了20元更衣室柜子押鎖錢,6點整游完進更衣室換衣服的時候,發現柜子鎖被撬,丟失一部I Phone5和100多元現金,另一位先生柜 ... |
邵陽書劍 發表于 2014-8-5 14:42 既然你覺得你有理,先河違約,合同有法律效力,那就打官司啊。。 |
瘋狂老鼠2013 發表于 2014-7-29 00:51 不能存放貴重物品很明顯是霸王條款,首先,多少錢的物品算是貴重物品?其次,既然收取了保管費用就相當于簽訂了一份合同。無論丟失什么東西,法律要求先河國際都應該承擔丟失賠償的責任。 |
建議大家都不要去了,連最基本的安全都保證不了。 |